随着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加强完善,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的分类标准也逐步细化和规范,大家是否清楚到底哪些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电瓶车?哪些属于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?驾驶哪些车辆需要驾驶证呢?
技术标准:《电瓶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(简称“旧国标”)、《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(简称“新国标”)。
参数标准:最高车速不允许超出25km/小时,整车重量在55kg以内,电机功率不允许超出400W,电池电压不允许超出48V。
2019年4月15日,新的电动车标准出台后,此类牌照的“电动车”纳入机动车管理,属于轻便摩托车。
D证:三轮摩托车驾驶证,允许驾驶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两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。
参数标准:最高车速不超过50km/小时,整车重量可超过55kg,电机功率在400W-4kW之间(非强制),电池电压无限制。
黄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,除驾驶人外,后可载1人;黄牌的三轮摩托车,按合格证核定载人或行驶证签注而定。
参数标准:参数标准最高车速可大于50km/小时,整车重量可超过55kg,电机及功率可超过4kW,电池电压无限制。
《云南省电瓶车管理规定》明确规定,“白底红字”号牌属于过渡号牌,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四年,对超过过渡有效期的电瓶车,实行报废处理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这类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,过渡期满,也就是2023年4月5日以后就不得上道路行驶。一经查获,一律扣留、取缔。目前参照电瓶车进行管理。
如您购买车辆,无法确定属于哪类车时,可以到各州(市)车辆管理所咨询,防止造成不必须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。购买车辆时,请认准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,索要车辆合格证和正规发票;购买后,于30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落户上牌。
无国家产品公告的“电动四轮车”,俗称“老年代步车”“旅游观光车”等,属于非法产品,不能申领车辆号牌,更不允许上路行驶。不在国家产品公告内、超过电动车标准、违规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上道路行驶的,一律收缴,强制报废!